时间:2017-11-15 09:47:27
5、考场规则
附件5: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试室,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时间结束时考生方可交卷。
四、考试开始时,须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
五、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考试规定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规定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填涂作答。答案未在规定位置填写(填涂)的无效。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肃静,严禁吸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喧哗。
八、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坐在原位经监考员清点无误,并获监考员准许后方可离场,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在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以外的其他地方抄录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
九、服从考场监考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监考员。
6、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附件6: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作出如下规定:
一、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考试资格,该科目按零分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夹带书籍、资料、传递纸条。
4.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场,不按规定放在指定地方、带至座位上的。
5.不在准考证上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又拒不改正的。
6.在考场内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行为的。
二、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三、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应试人员,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