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00:52:45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即书记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11月15日后出生);
(八)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公共服务劳动就业板块(http://www.sihui.gov.cn/Category_815/Index.aspx)、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ppsh.gov.cn/)和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正义四会”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未检办(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
4、报考材料:①报考人员自行在发布公告的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并如实填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雇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②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③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其中1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提供给工作人员贴准考证);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有关伪造、变造的证件、证书、信息等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电脑实操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打字测试准确率100%的基础上,速度45字/分钟以上即为电脑实操合格,电脑实操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及公众微信平台公布。
1、笔试。笔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涵盖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试题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电脑实操。根据笔试分数按报考岗位1:6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电脑实操测试考生。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考生WOED、EXCEL等软件的运用,打字测试准确率100%的基础上,速度45字/分钟以上的,才能被确定为电脑实操合格。如拟招录人数未达到1:6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电脑实操测试对象。
3、确定面试对象。通过电脑实操的考生,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电脑实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电脑实操合格者为面试对象。
5、面试。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体检。
(六)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七)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本院党组研究可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3268621、0758-326860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3268705。咨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四会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四会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机关雇员(书记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ppsh.gov.cn/news/show.php?itemid=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