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4 14:02:02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五)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91EXAM.org、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5227189 监督电:5221447
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民 族 | ||||||||||||||||||||
学历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
毕业学校 | 遴选 单位 | |||||||||||||||||||||||
遴选岗位 类型 | 职位 代码 | 专业 | ||||||||||||||||||||||
参加工作 时间 |
身份 证号 | |||||||||||||||||||||||
工作单位 | ||||||||||||||||||||||||
家庭详细 住址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简 历 | ||||||||||||||||||||||||
1寸证件照 | 1寸证件照 | 1寸证件照 | ||||||||||||||||||||||
报名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 |||||||||||||||||||||||
考生签名: | 代报人员签名: | |||||||||||||||||||||||
报名资格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 报名资格复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 |||||||||||||||||||||
2013年 月 日 | 201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