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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7年11月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1034人公告 - 重庆^91考试网(三)

时间:2017-11-05 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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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其中,不面试岗位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 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县区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自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不面试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的《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区人社局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一)报考区县及临港区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临港开发区人社局:5201157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8237648

宜宾县人社局:7822849

南溪区人社局: 3185363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 4623001

高 县人社局:5419897、5365479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7724290

珙 县人社局: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8823075

屏山县人社局:5700223

(二)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市赵一曼纪念馆: 8226665、8223082

市林业科学研究院:5891599、8229244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333484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333484

宜宾市翠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333484

宜宾市南溪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333484

市国土资源局南溪区分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2333484

市国土资源局南溪区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2333484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333269、2223038

市农业质量综合检测中心:8244878、8221637

市农业科学院: 6258361、8221637

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8247574

市经济信息中心:2339246、8226552

市航道工程处:5172291、2365726

市矿山救护队: 3883118、3883102

市网络舆情中心:8225643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32768

宜宾广播电视台:2327994

宜宾日报社:2320545、2335402

市康复医院: 2328139

市救助管理站:2328139

市第二人民医院:8255069、2325565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2325565

市中心血站:2163150、2325565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215203、2325565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8271209

市第三中学校:2361077、8224213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8224213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8224213

市级机关幼儿园:13730757826、8224213

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15883157273、8224213

(三)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18683095730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91577851、274871438、349693099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四)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请拨打上述招聘区县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电话。

(五)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或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scyb.hrss.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

(八)温馨提示

1.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2.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的,报考者可以在“资格证书”栏详细说明。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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