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2 09:41:32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17年下半年梅州市梅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11月17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7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