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31 18:07:31
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直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人员75名、选聘人员34名(详见附件)。相关事宜请查阅网站: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www.rsks.czs.g来源:91考试 网ov.cn/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职位(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
4、适应职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2011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公开选调人员还应具备:本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身份条件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报考市公安局职位的民警,夫妻两地分居且夫妻一方在郴州市区(含北湖、苏仙)工作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公开选聘人员还应具备:本市范围内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在编在职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公开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9:00至2013年11月20日12:00。在该时限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站: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岗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岗位)。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面试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选调(选聘)职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由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准考证打印。考生自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8:00至11月30 日8:00。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文秘职位(岗位)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其他 职位(岗位)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按专业分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文秘职位(岗位)考命题作文,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除医疗医技、护理、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要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外,其他岗位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执行。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四)选择职位(岗位)。如考生报考的职位(岗位)是由多个选调(选聘)单位组成的,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选调(选聘)单位及岗位。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选聘)人员,其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选聘)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八)办理手续。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转任、聘用。
公开选调(选聘)实施工作中,因体检、考察、选岗、公示、拟调(聘)、录(聘)用审批等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予递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递补的,可按《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办法》的规定程序申请递补。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笔试报名费90元,用于笔试考务。
2、选调(选聘)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选调(选聘)单位共同承担。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体检人员收取。
3、咨询电话。
选调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735-2871338、2871932;
选聘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电话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电话0735-2231259。
| 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 ||||||||
| 序号 | 选调单位 | 单位代码 | 选调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选调计划人数 | 专业要求及条件 | 选调单位及计划人数 | 咨询电话 |
| 1 | 市直单位六 | 2001 | 文秘 | 101 | 9 | 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市供销合作联社1人,市商务局1人,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郴州市管理处1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1人,市公安局4人 | |
| 2 | 市直单位七 | 2002 | 财务 | 101 | 6 | 财务、会计专业,有会计证。 | 市社会救助管理局1人,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人,市政府机关事务处1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1人,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处1人,市供销合作联社1人 | |
| 3 |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03 | 工程造价 | 101 | 1 | 工程造价专业,助理造价师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岗位工作2年以上 | 1人 | 2180846 |
| 4 | 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 2004 | 环保 | 101 | 1 | 环保相关专业 | 1人 | 2192205 |
| 5 | 市人社局 | 2005 | 法律 | 101 | 1 | 法律专业 | 1人 | 2330603 |
| 6 | 市政府机关事务处 | 2006 | 车辆管理 | 101 | 1 | 专业不限,要求执有C1以上驾驶执照,熟悉汽车结构,懂得车辆维护、保养知识。有汽车维修、车辆管理从业3年或以上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 1人 | 2368167 |
| 7 | 市直单位八 | 2007 | 社会救助、商务管理 | 101 | 3 | 专业不限 | 市救助管理站1人、市商务局2人 | |
| 8 | 市人民检察院 | 2008 | 检察业务 | 101 | 6 | 面向全市选调,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3年以上(即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司法工作经历。 |
8人 | 2280180 |
| 9 | 检察技术 专干 | 102 | 1 | 面向全省选调,全日制计算机相关专业(电子物证、电子信息通讯、软件工程专业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即2012年10月31日以前)电子物证实际工作经历。 | ||||
| 10 | 检察新闻 专干 | 103 | 1 | 面向全市检察机关选调,具有全日制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检察系统相关工作,有2年以上(即2011年10月31日以前)检察新闻工作经历。 | ||||
| 11 | 市公安局 | 2009 | 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民警 | 101 | 7 | 不限专业,男性3名,女性4名,从事公安工作2年以上经历,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9人 | 2286053 |
| 12 | 刑侦民警 | 102 | 2 | 不限专业,男性,从事刑事侦查工作3年以上,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
| 13 | 市直单位九 | 2010 | 基层民警 | 101 | 11 | 不限专业,男性,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6人、苏仙分局5人 | |
| 14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11 | 交通工程专业民警 | 101 | 2 | 交通工程专业,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及CAD辅助设计能力,从事交通工程工作2年以上。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25人 | |
| 15 | 通讯工程专业民警 | 102 | 2 | 通讯工程专业,从事通讯工程工作2年以上。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
| 16 | 路面一线执勤民警 | 103 | 21 | 不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