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8 14:03:05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803T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8T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0310W
听力学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2
学科门类:管理学
11
学科门类: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1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部分)
120106TK
保密管理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部分)
1202
工商管理类
1102
工商管理类(部分)
120211T
劳动关系
110314S
劳动关系
120212T
体育经济与管理
020113W
体育经济
110316S
体育产业管理
120213T
财务会计教育
040334W
财务会计教育
120214T
市场营销教育
040336W
市场营销教育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1104
农业经济管理类
1204
公共管理类
1103
公共管理类
120406TK
海关管理
110319S
海关管理
120407T
交通管理(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10313S
航运管理
120408T
海事管理
081208W
海事管理
120409T
公共关系学
110305W
公共关系学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1105
图书档案学类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102
工商管理类(部分)
120603T
采购管理
110219S
采购管理
1207
工业工程类
11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部分)
120702T
标准化工程
110110S
标准化工程
120703T
质量管理工程
110107S
产品质量工程
1208
电子商务类
1102
工商管理类(部分)
120802T
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6H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
旅游管理类
1102
工商管理类(部分)
120904T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040331W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13
学科门类:艺术学
[新增]
1301
艺术学理论类
[新增]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新增]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新增]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050416
摄影(部分)
050432S
数字电影技术
050426S
照明艺术
1304
美术学类
[新增]
130405T
书法学
050425S
书法学
130406T
中国画
050429S
中国画
1305
设计学类
[新增]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050428S
音乐科技与艺术
050427S
会展艺术与技术
为了满足白城市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现将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至1999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27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在读非2017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17年10月27日仍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 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