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8 13:42:04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
(二)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市人社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对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荆政办发[2012]9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市人社局:0724-2332968
荆门职业学院:0724-2336724
荆门技师学院:0724-2389331
附件1: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荆门职业学院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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