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二十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四川省青川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1-04-22 10:33:05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四川省青川县人事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公开招聘10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前,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人事编制关系所在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名额为106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2011年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报名地点:青川县人事局办公点(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原教学楼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公告发布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在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上下载《报考登记表》。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1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青川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1年5月16日前在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5月25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青川县人事局(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原教学楼三楼)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笔试准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