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3 10:07:38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不低于8年的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如审批过程中发现有与《公告》不符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和考试的每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 91ExAM.org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7227949; 0851-7253470。
监督电话:0851-7251314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公告》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
附件:
附件1
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单位 |
招聘 |
岗位 |
其他要求 | |||||||
岗位 |
岗位 |
岗位 |
岗位职能简介 |
分类招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
20130 |
开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全额 |
18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
在煤矿驻矿 |
9 |
男 |
中专及以上 |
1、煤炭类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 |
1、有煤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同等条件下,2013年10月16日前被聘用到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目前仍在岗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10分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
在煤矿驻矿 |
9 |
男 |
中专及以上 |
1、煤炭类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 3、不限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备注:本次招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咨询电话:0851-7227949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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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证明 | |
所驻煤矿名称 |
|
驻矿时间 |
|
驻矿所从事的工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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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驻煤矿意见: | |
乡镇安监站意见: | |
乡镇党委意见: | |
县级安监部门意见: (印章) |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