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2 09:32:56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0
附件:
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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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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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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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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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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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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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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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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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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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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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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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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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 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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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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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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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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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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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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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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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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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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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 本人保证,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准确、真实,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考试时本人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请人代考。 若本人有违背上述声明的行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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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核 意见 |
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复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资格审查意见分别由招聘单位和区人力社保局填写并盖章。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