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0 16:09:14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政审资格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报批及试用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六盘水市国资委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市国资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市国资委人事教育科 0858--8201862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第纪四工委 0858--6927543
市国资委纪委 0858 --82016 02
六盘水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贴相片处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婚姻状况 | 籍贯 | ||||
全日制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职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职务 | 身体状况 | |||||
单位电话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奖惩情况 | ||||||
工作简历 | ||||||
参加应聘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单位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