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9 11:10:12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连平县公职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精神;
3、连平县户籍或连平生源,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4、全日制普高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司法助理专业 。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共3天)。
2、报名地点:连平县司法局政工办(元善镇公园2号)。
3、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可网上下载),交连平县司法局。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另提交二张同样的照片;
②、报名时需提供新版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应当真实、准确。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下午2:00—4: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 91Exam.org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职位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前,县司法局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连平县司法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