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7:09:15
沈北新区招聘消防文职雇员公告
经沈北新区政府研究决定,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10名。
一、招聘人数
消防文职雇员10名(男女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和工作岗位特点研究确定)。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志愿从事消防文职雇员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掌握计算机知识并能够熟练操作维护计算机者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1日。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1来源:91 考试网份),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报名地点:沈北新区人社局(沈北新区银河街10号)南楼三楼综合科二室。
咨询电话:89606516(沈北新区人社局)。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五、面试
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招聘结果
考核和体检合格以后,在沈北新区政府网 公示招聘人选,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消防文职雇员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
消防文职雇员工资标准按照《沈北新区雇员薪资管理办法》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沈北新区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