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5 14:17:38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第三批拟聘用梁红玲等1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0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01室,邮政编码:532799
监督电话:0771-6522631、0771-5556615
附件: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原标题: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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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要求(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 | 少数民族加分 | 面试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 |
| 两科 | 成绩 | ||||||||||||
| 成绩 | |||||||||||||
| 1 | 隆安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护理岗位 | 6.6E+08 | 护理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35岁及以下。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护士执业证,在二级甲等及上以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及以上。 | 女 | 壮族 | 5.45E+11 | 隆安县人民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