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0:11:50
为适应我县旅游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委接待办公室解说员2人,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导游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庆云户籍,女性,形象气质佳,身高1.6米以上,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年龄23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4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政务服务中心B座819
(三)报名要求:
1、考生登陆庆云人社局网站(www.qyxrsj.gov.cn)查看公告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应项目;
2、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10月8日下午14:00—18:00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819房间领取。
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办法进行。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播读一篇抽选稿件,由考官根据考生普通话水平和形象气质等进行评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员。
(二)综合素质测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答辩情况评分。
(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如同 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放弃资格和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体检、考察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庆云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到人社局报到,方可确定聘用;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待遇按用人单位同等人员政策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监督电话:0534-3321077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庆云县公开招聘导游、解说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类别: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民 族 |
|
籍贯 |
|
入党 时间 |
|
||||
学 历 |
|
学位 |
|
专业 |
|
||||
毕业 时间 |
|
毕业 学校 |
|
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
||||
身份证 号 码 |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手机: |
||||||||
家庭住址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
||||||||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起) |
|
||||||||
个人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201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导游、解说员简章》及有关说明,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有效,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明材料、证件不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