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30 16:08:06
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开展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4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工勤岗位35周 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招聘岗位表中的学历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进行。
(三)其他要求
消防部队24小时备勤,需要随时参加灭火救援和野外救援任务,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保障24小时联系畅通。
四、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旁系亲属系“^法**功”和对社会有危害的非法组织的成员;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七)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八)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聘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 招聘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九)2013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十)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十一)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六、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10月8日至14日 上午 9 91EXAm.org:00-12:30下午16:00至19:00(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下发准考证:11月10日至13日(具体时间同上)
笔试时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同时公布按规定比例计算后的成绩排名):11月26日。
资格审查:11月28日(上午 9:00-12:30下午16:00至19:00)。
面试:12月3日
体能测试:12月5日
体检:12月7日
政审:12月12日-12月17日
公示:12月19日-12月26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和《岗位表》、报名、笔试、
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岗前培训和分配。
(一)发布《公告》和《岗位表》
《公告》和《岗位表》及各项通知均在哈密地区政府网(www.hami.gov.cn)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资料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到哈密市八一路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报名。
联系电话:0902-232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