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30 11:09:44
4、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5、2009年在我县从事默沙东项目的临聘人员,3年临聘服务期限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参加县内本次组织的医护人员考试中,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报名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年度考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至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10月30日在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考试成绩(总成绩减去政策性加分)高者进入体检,考试成绩再次并列的,教育、卫生类按《专业科目》、其它类按《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该成绩仍然并列的,教育、卫生类按《公共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其它类进行加试。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 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后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布拖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其规定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此过程由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本公告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察局 0834-8531143
咨询电话: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31243
布拖县教育局 0834-8531214
布拖县卫生局 0834-8531247
附件:《布拖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 | ||||||||||||
布拖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位编码 | 岗位类型 | 聘用名额 | 招收范围 | 年龄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布拖县教育局 | 乡(镇)村点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011 | 专业技术 | 12 | 面向全州、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师范类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
乡(镇)村点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012 | 专业技术 | 9 | 面向全州、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师范类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
乡(镇)村点小学 | 小学双语教师 | 013 | 专业技术 | 4 | 面向全州、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师范类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
2 | 布拖县卫生局 | 乡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人员(临床医生) | 021 | 专业技术 | 16 | 面向全州、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
乡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人员(护士) | 022 | 专业技术 | 4 | 面向全州、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护理(含助产,往届生取得护士执业证) | ||||
县人民医院 | 护理人员 | 023 | 专业技术 | 5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含助产,往届生取得护士执业证) | ||||
3 | 布拖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 县计生服务站 | 影像人员 | 031 | 专业技术 | 1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
4 | 布拖县文体局 | 旅游与语言文字中心 | 彝汉翻译人员 | 041 | 专业技术 | 1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彝汉翻译 | ||
5 |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才交流中心 | 工作人员 | 051 | 管理 | 1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工作人员 | 052 | 管理 | 1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财会、法律专业 | ||||
6 | 布拖县林业局 | 乐安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工作人员 | 061 | 专业技术 | 1 | 面向全省、非在职人员 | 1978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