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9 16:37:31
平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驾驶员公告
平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在平湖市范围内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驾驶期间未出现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无受严重违章处分记录;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党员、复退军人可放宽到43周岁(197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3、持有C照及以上驾驶证并驾驶汽车5年以上。
4、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平湖市户籍。
6、身体健康。
7、在同等条件下,党员、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2、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学历证书。
4、驾驶证。
5、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随带原件供审核。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发布招聘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提供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考核小组,对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驾驶员专业体检。
6、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拟聘用人员如为原车改单位分流的驾驶员需退还全部补偿款。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平湖市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平委办(2012)50号)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按照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为受聘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按规定发放里程补帖和年度安全行驶考核奖金。
五、有关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7日—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1室。
联系电话:85061671 联系人:张丹阳 658201。
附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驾驶员报名表.doc
附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驾驶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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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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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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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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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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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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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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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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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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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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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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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驾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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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龄 |
年 | |||||||||
驾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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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类型(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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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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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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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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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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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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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本表一式两份,交市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1室。
联系人:张丹阳,联系电话:85061671,658201。
平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