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1 20:15:40
联系电话
现任职
所在地
州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选 聘
时 间
现 任
职 务
是 否
在 岗
健
康
状
况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主要填写获得最高学历的学习经历和大学生村官的任职经历)
选聘期间主要表现及工作实绩(由乡镇、街道党 组织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或住址
父
亲
母
亲
配
偶
子
女
乡镇(街道)党(工)委
推荐意见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审核意见
备
注
注:此表一式3份,装本人档案1份。
附件3
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
姓名: 任职地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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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评价指标 |
考核评价内容 |
教育 情况 |
取得博士学位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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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硕士学位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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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情况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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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书记、主任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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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软弱涣散党总支书记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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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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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委员、监委会委员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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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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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小组软弱涣散党支部书记 |
任职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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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及以上党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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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及以上人大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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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及以上政协委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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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党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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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大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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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协委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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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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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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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评价指标 |
考核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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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情况 |
驻村时间 |
选聘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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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考核优秀等次 |
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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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
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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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优秀等次 |
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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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表彰 |
表彰事项: 表彰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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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表彰 |
表彰事项: 表彰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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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 情况 |
日常考核基本称职等次 |
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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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不称职等次 |
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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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
批评事项: 发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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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 |
处分类型: 处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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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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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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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流动政策,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工作导向,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发〔2016〕2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79号)要求,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红河州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二)任职期间,因重大过失,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 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招聘7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综合考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
4.报名要求:有报考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聘资格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审查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2)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市)党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 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