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9 10:40:00
3、面试人员守则面 试 人 员 守 则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严格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后,按照要求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资料、书籍等进入候考室,若有携带者全部上缴保管,待面试结束发给考生,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请面试人员之间相互监督。
五、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6分钟(准备室准备时间为3分钟,面试室答题时间为3分钟),考生答题时间到,由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即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以提前离场。
六、候考期间要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面试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面试人员,不得与任何工作人员交流,不得询问与面试有关的问题。候考期间要上洗手间的面试人员请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去。
七、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八、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严禁进入考点,以免影响面试工作秩序。
九、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整场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