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6 19:40:41
因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不动产登记苏仙分中心进驻苏仙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要求,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13人,大厅导办员2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录用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人员15名。其中,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13名,具体从事咨询导询、资料扫描、数据录入、图件制作、缮证发证、档案整理等不动产登记事务辅助工作。大厅导办员2名,具体负责前台咨询、大厅导办、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五官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4.原有从事过土地、房屋、林业、计算机等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导办员限女性。
6.个别专业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以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名义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到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值班室报名。如实填写《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7日。报名地点: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值班室(0224室)。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上机操作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计算机操作测试环节。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前30名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前15名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执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考察。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和派出所签署相关意见,交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管理室。
在苏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经查实,举报属实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用工方式)。本次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用工方式为临时用工,期限3年。录取名单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被录用人员与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委托锐创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薪酬待遇
1.薪酬标准为2100元/月,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单位“五险”缴费比例根据湘人社发[2016]36号文件精神为29.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2%、失业保险1.5%和生育保险0.7%。具体以人社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个人负责的“三险”(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由编外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2.按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组织领导
成立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巫初华;副组长吴雪松,成员:何云、史霞鸽、李汉军、戴波林。
苏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0日
来源:
http://www.czs.gov.cn/sxq/zwgk/zwdt/gsgg/content_1032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