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3 09:43:10
| 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 | |||||||
|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 户籍地 | 学历 | 专业 | |||||
| 毕业院校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
| 职位代码 | 婚否 | ||||||
| 家庭成员 及社会主 要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 考察政审 情 况 |
思想政治及 综合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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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遵纪守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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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考察政审 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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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填表要求:
1.“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一栏:村级卫生室人员、村干部、四项目人员及其他在职考生由服务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由经办人员签字后加盖公章。
2.“遵纪守法情况”一栏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3.“考察政审单位意见”一栏由考生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签署考察是否合格意见,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4.所提交的考察政审信息,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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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 ||||||||||
| 吸收(聘用)单位: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所学专业 |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务 | 婚否 | ||||||||
| 原工作单位 | 职称 | |||||||||
| 家庭住址 | 特长 | |||||||||
| 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
| 个 人 简 历 |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关系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按照《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如发现与公告情况不符的,请署实名举报。
一、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告期:2017年9月12日至9月14日。
三、考生报送考察政审材料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报送考察政审材料地点:普安县人才交流中心(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五、考生须严格按照附件2、附件3的要求报送考察政审材料。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原标题: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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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xls
2.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3.普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xls
4.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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