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1 16:12:57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1名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且在吐鲁番市各社区工作满1年的在岗非在编人员;
3.在吐鲁番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4.退役军人(含2017年12月前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 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10日至1999年9月9日期间出生)。吐鲁番市各社区工作满1年、且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岗非在编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必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和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报考范围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地方性事业编制);
4.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7年9月10日(含当日,下同)。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9月28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29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0月12日10:00以后
(二)笔试:2017年10月14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17年10月18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7年10月21—22日每天10:00—18:30,10月24日前完成递补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7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7年9月11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
1.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7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 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自动批量通过后,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付相关费用。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吐鲁番市,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新疆常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或维吾尔文字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1.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2. 吐鲁番市各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非在编人员参加统一招聘考试,按照近五年年度考核笔试总成绩加分:①年度考核连续5年优秀的加20分;②年度考核连续4次优秀的加15分;③年度考核连续3次优秀的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汉语等级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级组织部门证明;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