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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及培训资料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方案由市法院进行解释,联系电话:0411— 85556909 85556702 85556891 85556855。
附件:
1、《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雇员制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xls
2、《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司法警察(辅警)体能素质测评标准.xls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1EXAM.org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