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3 11:11:06
因工作需要,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2013年9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 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813室;
4.联 www.91exAm.org系人:梁先生,电话:28339237;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考核、公示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