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1 09:41:43
罗田县乡镇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站)“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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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报名序号: | ||||||
姓名 | 性别 | 名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是否职前全日制 | |||||
文化程度 | 专科 | 本科 | ||||
身份证号 | ||||||
手机号码 | 家庭住址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诚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此表我已完整填写,所填个人信息均属实,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在资格确认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等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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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审查意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 年 月 日 |
为促进我县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力量,针对部分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罗田县文化局拟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罗田县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 )“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
2、招聘名额: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文化事业,有一定的文化专业特长,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安心乡镇文化工作。
2、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罗田户籍公民(1982年8月1日后出生)。文化专业特长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在罗田县文化系统从事“三区”人才志愿服务期满一年的人员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
5、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专业特长突出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考试考核合格录用人员享受乡镇文化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一年,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7日。
现场报名:带个人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到罗田县文化局人事监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