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1 08:15:42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十、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职位
审判业务庭书记员:5人;
司法警察:男2人,女1人。
(报考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的身高要求:男不低于175cm;女不低于160cm。)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语音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
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
四、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7日;
(二)报名地点:霍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由本人在现场填写《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霍山县人民法院网站通知。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10%、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应用考试和司法体能测试,计算机应用考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字的进度、文章的编辑和排版,满分为100分。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试由法警队负责。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按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照4:1:5比例合成。
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霍山县人民法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招录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聘用与管理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9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1400元起(含五险一金的个人交纳部分),年收入不低于40000元,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2962
霍山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30日
来源:
http://www.hsxf.gov.cn/content/detail/59a6665b7f8b9ae96e808f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