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3 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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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水利工作站,1人,水利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后出生
河长制办公室,1人,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7-8488686。
3、报名方式:现场免费报名。报名应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招聘办法
采取量化评分标准,按每个岗位,总分排名第一名参加体检。报名者提供有关任命文件、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信息。报名时或报名截止日前,未能提供有关任命文件、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放弃有关量化加分资格。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及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详情见附件2)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量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研究聘用
经量化加分、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量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试用期2200元/月,正式聘用后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免费提供食宿。
七、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连城县四堡镇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8488686)。
原标题: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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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表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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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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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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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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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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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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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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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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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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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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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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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接受取消资格处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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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镇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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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量化评分标准
一、基本分(65分-75分)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评定为75分,大学本科学历的评定为70分,大学专科学历的评定为65分。
二、加分条件
1、中共党员加2分、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该项目加分由县委组织部、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或毕业学校党委提供组织关系证明。
2、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从参加工作算起每年加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在本县的加3分、户籍在本乡的加5分,此项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
4、获得双学位的加3分。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的认证材料。
5、烈士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加5分。
6、少数民族的加5分。
7、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加3分。“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统一按毕业生本人当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认定,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加分的人员,须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量化评分标准(登录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