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6 10:09:48
我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一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会说福州方言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转正后工资参照鼓楼区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
1、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照片于9月25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fzglqxfj@163.com。
2、我局审核后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87629334
特此公告。
鼓楼区信访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