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5 12:42:25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 、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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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公安局、社保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报名表》
《政审表》
青河县公安局
青河县社保局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青河县分校
青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