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1 17:06:05
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等测试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考生视力进行检测。但考生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报考,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1、《2013年陵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3),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陵县公安局
2013年9月11日
2013年陵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 | ||||||
报考职位(代码): | ||||||
资格初审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户籍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生源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学历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毕业时间 | 是否党员 | |||||
工作单位 | ||||||
是否存在回避以及回避情形 | ||||||
以上内容为考生本人填写 | ||||||
资格初审结论 | 审核人签字 | |||||
目测审核情况 | ||||||
目测项目 | 目测情况 | 审核人签字 | ||||
纵跳摸高 | ||||||
辩色力 | ||||||
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 | ||||||
编号: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