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门使用的技术文书。 (× ) 2.公文的定稿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定效用。 (√ )
3.省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命副省长,有权接受省长辞职和从副省长中决定省长。 (√)
4.转任是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公务员在不同职位(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平级调动。 (√ )
5.最典型的事中监督是听政会制度。 (×)
6.只要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实施该行为的人就构成违法。 (× )
7.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它不是我国法的组成部分。 (× )
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不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 (× )
9.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标准。 (× )
10.2006年4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8种增加到28种。(×)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政府职能的涵义。
第一,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构。政府职能实际上是通过各级政府中的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来实现的,但国家公务员本身不是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
第二,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须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体系。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它们所承担的职能都是政府总体职能的一部分,是政府总体职能的分解和细化,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什么是行政强制?它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