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涝的概率为62%,这个问题影响了城市本身功能比如交通、地铁、下水等方面的正常运营,也反映了我们在城市治理方面的问题,这为我们在治理方面敲响了警钟。而城市内涝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城市基础建设不足。近几年来城市在不断的扩展发展,但是我们却应该看到在不断开发的过程中,我们的基础建设没有跟上节奏,比如路灯、公交车等,而下水系统也在使用着原有的老的系统。其实际容纳能力有限,当我们人口不断向大城市迁移的时候,势必会带来城市下水道跟不上实际需求,在下雨天接连出现城市内涝的问题。
第二,城市发展规划不合理。过去的城市发展中,规划只是凭着开发商或政府内部分人的意见而决定的,并没有具体的询问专家学者、群众等多方的意见。这样形成的“一言堂”的局面使我们城市建设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使创新的城市理念很难落地实行。
第三,管理部门权责不清。一个城市的下水道建设可能涉及到市政单位有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部门等等,并且如果是小区内的下水维修和返修还会涉及到小区物业,所以,一旦出现内涝需要层层上报,并且汇报给各个管理部门时也及其容易造成互相推诿的问题,从而延误治理内涝的最佳时机。
第四,城市下水监督体系未达到效果。实际上,缺乏对下水的维修和维护同时也应该包括对天气、降水量等多方向的监控和相应的灾害预警汇报机制。对于城市基础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地方不能及时翻修和治理,进而对于连续降水等可能会造成城市内涝的天气缺乏充分的应对措施。
所以,对于城市下水不合理而产生的内涝,我认为我们应该多措并举完善城市“里子”建设。具体措施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在发展城市的同时应完善城市下水系统,通过创新建设海绵城市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多种方式,在解决城市内涝的问题同时,丰富了城市生态体系层次。同时,也应加强基础设施的翻新检修,从而保障城市下水系统的有效应用。
第二,多方制定政策,城市合理规划。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的时候,我们应充分的发挥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的核心概念。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的收集百姓、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过公开的讨论和论证后再做决策。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的建设更加适合居民,并且能够长久的使用。
第三,明确部门权责。在管理过程中,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的情况合理的规定相关的负责部门,对于城市管理中冗杂的部门及时进行整合,同时明确其他部门的配合权限,并且向群众公开。杜绝相关工作人员的推诿情绪,和之间由于权责不明而产生的延误。
第四,建设合理的监督体系。监督体系应从城市基础设施监督和行政监督两方面,对于产生城市内涝的地方,我们应该积极的查找监督的遗漏之处并且及时完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合理监督体系保障群众生活。通过内部的行政监督和外部的群众媒体监督及时发现我们城市管理中的不足,一旦发现问题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起责任,对于重大问题也应启动的问责机制,从而真正服务于民。。
总而言之,对于城市下水道的建设关乎到一个城市是否能吸引到居民长久的居住,而我们应该做好每一步城市建设的规划,这样才能真正服务于民。
第2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审题点1:“市内的一座高架桥发生坍塌”
不难看出这是一次公共突发事件,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首先是掌握情况,详细了解此次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协调各路人马;其次做好现场处理,是否需要救援,如何组织救援;再次是善后工作,做好事故原因调查、责任界定;最后是后续工作,总结反思。地址在“市内”,可能会对交通方面造成拥堵,需要协调好交通部门。
审题点2:“造成了人员伤亡,情况十分危急”
有人员伤亡,首要任务是抢救生命,这是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情况十分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