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4 19:14:45
· (35). 李某醉酒后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李某的行为(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36). 刘月在美容院买了美容产品,用了一个月后,脸上开始长暗疮,刘月为此支出1000元的医疗费。事后她向质检部门寻求检验,证实该美容产品系劣质产品。刘月遂起诉该美容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37). 李某追求王某不成,恼羞成怒,造谣说王某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导致王某无法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服毒自杀。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38). 刘某生前曾立下了遗嘱,将一房产赠给马某,刘某死亡后,马某按照死者生前遗嘱要接受遗赠。但在遗产分割前马某死亡,该房产继承者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B
· (39). 39~45.缺
A.
B.
参考答案:
· (40). 46.俗称“扫把星”的天体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41). 下列不位于山西境内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A
· (42). 不属于三大海峡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43). 从西安重走古代丝绸之路,不能看到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44). 喜马拉雅山脉是印度洋板块和( )相碰撞而成。
A.
B.
C.
D.
参考答案:A
· (45).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央集权封建王朝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46). 古代著名的科举制源于( )。
A.
B.
C.
D.
参考答案:A
· (47). 道家思想起源于( )。
A.
B.
C.
D.
参考答案:B
· (48). 《窦娥冤》的作者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A
· (49). 下列不属于四大名著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50). 被称为“工业的血液”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51). 太阳能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52). 下列选项中不会飞的动物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53). 相对论是谁发现的?( )
A.
B.
C.
D.
参考答案:B
· (54). 下列国际单位中对应不正确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
· (55). 不属于职业素质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D
· (56).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A
· (57). 职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 (58). 职业道德活动中,符合仪表端庄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A
· (59). 以下关于节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B.
C.
D.
参考答案:C
二、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主观题,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否则—律无效。共5小题,每题4分,共20分)
91exam.org 91ExaM.org· (60). (―)王某的儿子小强7岁,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一日,小强在路边玩,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镜子。李某见状说你有本事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就砸,镜子的主人要求赔偿,王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格。随后得知,李某教唆,便要求赔偿。李某说,自家孩子调皮由自己负责,拒绝赔偿。
1.小强砸坏玻璃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二)李平住在甲城市A区,在乙市B区做生意,随后她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查出患有甲传染病,被要求住院,李平拒绝。乙市B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乙市B区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李平不服。
3.李平应向谁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谁?为什么?
4.李平可否直接起诉?为什么?
5.如果是维持原判,李不服可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本题自我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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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小强砸坏的东西应由王某赔偿。《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7岁的小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王某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答案解析: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李某承担。《民通意见》第170条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由于李某的教唆,导致了小强砸镜子的行为,故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3.答案解析:应向B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乙市B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乙市B区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李平应向乙市B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法第1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所以本题的被申请人是乙市b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乙市B区公安机关。
4.答案解析:可以直接起诉。《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李平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故本题中李平是可以直接起诉的。
5.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本题中如果是维持原判,李平不服可向乙市B区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讨论题(本大题为主观题,15分。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否则一律无效)
· (61). 十九世纪末,美国康奈尔大学曾进行过一次著名的“青蛙试验”。他们将一只青蛙放在煮沸的大锅里,青蛙触电般地立即窜了出去,并安然落地。后来,人们又把它放在一个装满凉水的大锅里,任其自由游动,再用小火慢慢加热,青蛙虽然可以感觉到外界温度的变化,却因惰性而没有立即往外跳,等后来感到热度难忍时已经来不及了,这就是有名的“温水煮青娃”。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有效防止“温水煮青蛙”的现象。
本题自我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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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它揭示了事物从量变到质变、又从新的量变到新的质变木断循环往复、无限演进的基本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揭示的就是“量变不自觉,质变不可免”的深刻道理。它道出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原理,说明的是由于对渐变的适应性和习惯性,失去戒备而招致灾祸的道理。
其实,在温水环境中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身在其中而不自知,混混沌沌,稀里糊涂。只要能随时保有自省的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敏感度和警惕性,即便在温水中,也不是世界末日。在工作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思考如何有效防止“温水煮青蛙”的现象:
(1)要有明确的发展方向。
对于现状看不清楚、迷茫踌躇,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对未来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划,也不清楚自己希望往什么方向发展。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以计划一下五年之后希望变成什么状态,看看按现状走有没有可能发展到那一步。
(2)要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不断的学习会让我们意识到身边的危险和可能会出现的变化,让我们开拓视野,而不是只囿于自己现有的知识半径,原地踏步。这一点在所有的工作上都是共通的,哪怕是公认的温水环境。
(3)要有外拓的人际关系。
职场圈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定的人际关系圈子。敞开自己的心,多认识些朋友,以避免自身视野的狭隘,危机意识的不足。
(4)必要时要懂得以退为进。
如果真的下决心要摆脱“温水”状况,无论是寻找全新的工作机遇,还是在现有的环境下做出改变做好忍受适度退让的心理准备。这种退让有可能是待遇上的降低,工作内容上的变动等不一而足。如果暂时的后退能换来更大的前进,那么就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