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帖的
“始作俑者”苏某将为此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网络是一个高度自由的“虚拟世界”,有人甚至戏谑说,“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在这样的空间里妄加言论,然而实际上互联网也从来不是纯粹的虚拟空间,它与现实社会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越来越紧密,互联网上的行为与现实行为一样,都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我们在网上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不能任意逾越,否则,“自由的空间”难免变成“自由的墓地”。
5.在A市拾金不昧或将有实质奖励。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A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可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给拾金不昧者。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热议。
有人认为:“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听着或唱着这首儿歌长大的人,一看到奖励拾遗自然有所不适,甚至感叹世风日下,底线不断退守。其实,对于奖励拾遗不必慌张。“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的故事,想必人们并不陌生。做好事的成本过高,就没有人敢做和愿做好事,做好事受到了奖励则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
不难看出,《规定》首先肯定了拾金不昧者索要一定报酬的正当性:其次,在失主与捡到失物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博弈关系。“规则”的加人,有助于博弈向着“归还捡到失物,,这个对各方有利的结果达成均衡。
我们要尊重那些基于道德理想主义的人们,他们大多数是这个时代道德的守护者。但是,一方面,对失主而言,感恩也是一种道德;另一方面,规定毕竟不是道德戒律,它着眼于现实可行性。而对平凡人的虽卑微而不乏合理的愿望抱同情和体恤之心(哪怕他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某些空子),本身体现了社会的民主与进步。在规定中还需要对10%奖励的上限、对一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考虑得更细;同时,它与做好事不求回报的道德弘扬,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也有人认为:新规对“报酬请求权”的明确,无非旨在降低“拾金求酬”的法律风险。推演开去,因为“拾金求酬”风险降低,所以更多人愿意送还失物换取收益?诚然,基于假设,一定的货币激励当能诱发善行。然而不能忽视的是,所谓“报酬请求权”并非直接的金钱利益,而不过是赋予拾得人追逐利益的机会。“报酬请求权”给拾得人带来多少实利,其实难以预期。此等间接的经济激励,想必不会激发太多善行。当一些人担忧,过度强化“报酬请求权”会断送国人拾金不昧的传统之时,另一些人则直言,对“还金有偿”零碎、片面、欲言又止的支持,丝毫不会助力于社会风气的净化和升华。“有偿拾物”,可能会使道德变味。何况,有的失物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比如文件、证件:有的失物价值巨大,如何操作?因此,“拾物有奖”缺乏可操作性,弄不好可能挑起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6.李老师今年49岁,从1993年一直从事中学的辅导工作,最近三年,担任中学的思想道德教育,她最大的困惑就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没有像其他教学一样受到重视。衡量一个学校的标准,在许多家长心目中,教学质量最为重要,没有家长是在看上这所学校德育搞得好才把学生转过来的。另外,德育教育并不像其他教学,思想道德教育是以一系列的活动为载体,活动搞多了学校领导班主任都担心影响学生学习。
组织学生外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深受同学喜欢,然而现在学校组织的参观活动越来越少,这主要是学校担心安全方面出问题,如果外出的学生有磕着碰着,一下子就成了学校政教工作的“大事故”,加之学生外出学校就要收相应的交通费、门票费,有的家长就投诉学校乱收费,让学校进退两难。
校外活动不好组织,校内的活动也不好开展,最近她所在学校开展大合唱排练,中学生本来就应该像百灵鸟一样爱唱爱跳,而不少班主任却认为这耽误了学生的自习时间,不让学生参加。在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是围着教学转。
现在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都让“靠边站”。例如每个年级都要进行军训,让学生了解国防知识,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的精神。但是家长一听学校要组织军训,一窝蜂地跑来给学生请假,担心军训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
相关教育专家开展了一项家庭教育的调查,问及当父母者“您考虑孩子前途时最为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前三项回答人数比例的高低为:学到知识占90.6%,良好行为习惯占43.9%,身体健康占37.3%,又问及“您认为好孩子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前三项回答依次为:学习成绩好占35.8%,道德品质好占36.2%,身体好占27.8%。这项调查表明,当今父母关注孩子的重心是智力的开发,评价孩子的首要标准是学习成绩。
这样的观念,表现在家庭教育中就是淡化了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对未成年子女只要求学好功课,千叮咛万嘱咐的是“除了学习你什么都不用管”。有的父母对他们的课外时间甚至做出五不准的规定:不准看电视,不准看课外书,不准玩棋踢球,不准私自找同学玩,不准参加跟学习无关系的活动。什么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身心健康教育,都被视为无足轻重而淡化,家庭如此的潜移默化,使得未成年人从小就形成了一些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如:只会读书不知世间万事;自我为中心,不会关心他人:思想拘谨,缺乏生活兴趣。
父母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本为人间常情,然而对学习成绩的期望过高,只能考好不能考差,学习成绩排名只能靠前不能靠后,连一次小测验都要看名次找过错,这往往会在孩子稚嫩的心理上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这类望子成龙的重心偏误于今却非个别,已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养成的一大障碍。
7.当人们对如何行善心存疑虑时,另有一缕清风拂面,在人们心中荡起层层涟漪。从最美妈妈、最美女孩、最美爷爷到最美奶奶……一系列最美草根人物的涌现让全社会感动,他们不求名利,救人于危难,有的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些最美人物的行为无疑是最有道德的,他们展现了最纯美的人性,传递了最善良的情感,填补了人们内心对道德的渴求。今年,中央电视台“2013年度感动中国”栏目揭晓的感人事迹,更让人们深切感受到了道德力量在现代社会的迸发。
一边有人叫嚷着“好人难做”,另一边有人却无欲无求的践行着道德准则。有媒体终结这种情形说:中国社会道德生态遭遇“双重门”。
从个体层面来说,人自身的局限性使其始终处在与强大现实的PK战中,人们抱怨人性冷漠、道德滑坡,痛恨麻木不仁、见死不救,这说明良知和传统美德并没有消失,人的内心始终是向往真善美的,然而,人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包括自身的、社会的和历史的诸多局限。从个别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来看,人们缺乏做好事的勇气,没人愿意承受“好人没好报”的恶果。
从社会层面来说,制度保障的欠缺使道德频遭“风吹雨打”,早前频频发生的“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事件,让人感慨:十三亿中国人扶不起一个摔倒老人,而在这场“摔与扶”的博弈中,道德同样受了“重伤”。有德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失德者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长此以往,只会让人们“心安理得”于自己在危难面前的不作为。
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不仅要保护有德者,还要惩罚失德者。当每一个有德者都受到尊崇,每一个失德者都遭到唾弃,道德自然会成为人们向往的追求,道德之风也自然将回归社会的主流。
当然,制度不是万能的,但在现代社会,没有制度却是万万不能的,在当前极度缺乏制度供给的道德建设领域,我们尤其需要大力呼吁道德的制度呵护。值得欣慰的是,公民道德的体制机制保障建设已经引起国家重视,相关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当制度能够为道德建设树起厚实的“防风墙”时,数十上百位全国道德模范树起的火炬才能在前行中继续发光发热,并成功点亮十几亿人心中那小小的、温暖的烛光。
1、根据背景材料反映的社会道德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出一份汇报提纲,供上级领导审阅。(20分)
要求:条理清楚,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300字。
2、根据背景材料的内容,结合实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观点正确、理由充分,文字规范流畅,字数在1000字左右。
本题自我评分:

参考答案: 1、【参考例文】
当前我国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良风气蔓延。部分人道德沦丧,法制观念淡薄,自己摔倒反而诬陷好人,影响社会正气。二是网络道德被逾越。网络成为虚假信息的温床和违法犯罪的策源地,恶意策划的网络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的影响,给现实社会带来危害。三是制度保障不完善。救助行为立法缺失,有德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奖励,失德者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拾物有奖”初衷虽好,但缺乏可操作性。四是未成年人缺乏思想道德教育。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围着教学转,不受重视;家庭教育方面只关心学习成绩,淡化了德智体全面发展。
2、【参考范文】制度宣传并用重塑道德新风崇德向善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历来强调“仁义道德”“助人为乐”“善有善报”的思想。然而当前社会上却出现了救助他人反遭诬陷,好人难做;网络谣言四处传播,带来恶劣影响;德育教育被忽视,未成年人道德养成面临障碍等社会道德建设问题。“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期,重塑道德新风已刻不容缓。重视宣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人无常心,习以成性;国无常俗,教则移风。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自古以来十分注重道德的教化和养成,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曾提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深刻变革,人们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日益明显,主流价值观和基本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挑战,讲利益不讲道义、重能力不重品行的现象有所滋长。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社会道德为代价,道德教育在任何时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道德教育的主题,融人到整个国民教育当中,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从娃娃抓起,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抓细节抓具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推动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完善法律法规,做好制度保障。德以劝善,法以诛恶。道德是软约束、是人们内心的法,法是硬约束、是最基本的道德,二者功能互补、相辅相成。要使道德教育由软变硬、由虚变实,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法律是道德规范和社会文明的风向标,必须把道德观念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把道德规范体现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之中,并通过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扶正祛邪、惩恶扬善,使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如果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者的合法权益时刻得到保障,好人难做、冷漠围观现象就会减少:如果不择手段、非法牟利者的行为受到严惩,网络上恶意造谣的行为便会受到遏制。惟其如此,人们从善的信心才能得到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石才能坚实稳固。国家者,积人而成。加强道德建设不仅需要制度宣传并用,也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为道德大厦的建成添砖加瓦。为官一任当讲官德,清正为民,造福一方;为人师表应讲师德,言传身教,琢玉成器:经商办企业得讲商德,诚信经营,贏得市场。只有人人修身自律,躬行实践,积小流而成江海,积小善而成大德,我们才能告别“扶不起”的社会尴尬,迎来文明和谐的道德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