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25 18:13:04
首先,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要完善法制建设。法律制度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保障措施。2011年8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是继2008年国务院颁布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但是,目前很多措施仍然停留在比较初步的层面。“三公经费”群众“看不懂”,官员财产公示“无法服众”,制度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权威性和应有的刚性,许多问题也无法规范。要完善、细化官员财产申报等制度,出台一系列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涉及公共领域的信息能最广泛地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众知情权。
其次.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要建立实施机制。政务公开要得到充分贯彻实施,需要政府各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尤其要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各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公众“看得懂”的三公经费详单。对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通过电话、问卷、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初步决策后,要通过各大媒体公布之后再广泛地征求公众意见。以改革促使公开,以公开推动改革,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又能促使政府做出符合社情民意的正确决策。
最后,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要依靠最广泛公众的力量,一方面鼓励公众对不及时公开信息.或者瞒报、漏报、错报应该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举报,由纪检部门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让公众最广泛地了解政府公开的信息,防止谣言传播,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为公众有效监督政府创造条件。
“公开是一种进步。但公开不是目的。”各级政府应该要看到政务公开所带来的机遇,将政务公开当作推进政府工作的动力。只有充分领会中央部署.认识到政务公开的深刻内涵,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才能在时代变革的洪流中掌握主动.更好地凝聚起人民力量、推进改革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