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5 06:41:02
第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在监管内容方面,要积极探索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标准和考核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的监管力度。在监管主体方面,明确环境监管主体的职能划分,避免职能交叉、缺位、错位,使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从而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作用。要完善立法,确保监管部门执法有法可依,避免环保部门权利受限、监管受阻的尴尬处境。
要坚持污染预防与环统治理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保护与长远发展和融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新思路,通过技术创新发展经济,促进人与自然、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