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考试导航 ★ 

2008年四川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三)

时间:2012-07-08 20:48:3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决定书的,应在2日内送达李某

  C.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询问笔录应交给张某核对,张某确认无误后应签名,并由询问的警察在笔录上签名,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D.公安机关对李某用短信辱骂张某和伤害张某的行为,应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据此可知,保护性约束措施至行为人酒醒为止,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制。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9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84条第1款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据此,只需警察签名即可,不需要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6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据此,合并执行的期限有一个限制,D项说法不全面,因此不选。

  45.关于起草规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参加为起草规章举行的听证会的公民有权提问

  B.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经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上报国务院决定

  C.规章的起草可以直接委托有关组织,但不得委托专家起草

  D.起草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制作笔录,该笔录是规章起草的主要根据

  答案:A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16条第2款规定,起草地方政府规章,涉及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上报规章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章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13条第4款规定,起草规章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5条第(四)项规定,起草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听证会反映的各种意见,起草的规章在报送审查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及其理由。据此可知,听证笔录是起算的参考而非是主要依据。因此,D项说法错误。

  46.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应予赔偿

  C.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审理应依法不公开进行

  D.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市中级人民法院,A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因此,B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3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依法不公开进行。因此,C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由赔偿委员会主任 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院印。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7.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并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联合作出责令该厂限期拆除其排污口的决定。某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田某向该厂送达决定书时,遭到该厂职工围攻而受伤。该厂不服,以某县水利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某化工厂变更被告

  B.某县水利局可以对田某被打一事提起反诉

  C.田某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D.若法院追加且某化工厂同意,某县环保局为本案的被告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共同作出的处罚决定,因此,县环保局与水利局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原告追加被告,而非是变更被告。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能提起反诉,因此,B项说法错误。

  在本案中,田某是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他的行为后果或权利归属于县水利局,他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到行政诉讼活动中。因此,C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因此,D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48.下列哪一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

  A.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B.监督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C.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D.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49.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


首页 上页 2 3 下页 尾页 3/3/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司法考试导航 ★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