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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27 07:18:04
简答题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样做合法吗?
简答题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样做合法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 91eXAm.org1)题中所述案件的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合法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推断出该弃,成年人的资料。
本题所属考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