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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06 08:06:25
| (一)笔试(100分)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初定于9月17日之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专业)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待遇按照聘用单位同类性质人员对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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