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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30 13:43:2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永春县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7年永春县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补充招聘的时间安排
1.7月8日前,向社会发布中小学补充招聘岗位。
2.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考平台,按要求网上报名。
3.7月-8月,组织考生参加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具体时间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三、补充招聘的注意事项
1.补充招聘教师的招聘条件、加分手续办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附件2)。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
4.参加补充招聘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 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相关补充招聘信息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责。
6.为保证补充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补充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7.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补充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永春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永春县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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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永春县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1: 2017年永春县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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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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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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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初中物理 |
2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 |
不限 |
物理教育,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福建 |
持有初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书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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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初中音乐 |
3 |
不限 |
不限 |
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 |
福建 |
持有初中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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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小学语文 |
23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及以上 |
不限 |
小学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人文教育 |
泉州 |
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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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政史教育、综合文科教育的也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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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小学数学 |
34 |
不限 |
不限 |
小学教育,数学教育,初等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
泉州 |
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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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为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的也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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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教学校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及以上 |
不限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教方向)专业 |
福建 |
持有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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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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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人社局
永春县委编办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