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宝安区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按招聘职位表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面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8月20日在我校网站、学校门口公布招聘职位。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我校公布的招聘职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我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地点:官田学校初中部五楼会议室。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考试。
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等候,直至资格审核结束。未能在报名和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三)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月25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程序: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完毕,由考官进行评分,成绩按考官的平均分计。面试后现场公布个人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