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8-06 19:09:52
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出〈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的通知〉》﹙﹝87﹞教学字02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干部身份”就是所谓的“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定级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见习期起算时间以《报到证》上派遣日期为准满一年的毕业生,请及时至金坛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一、转正定级办理条件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需持由国家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派遣证)到接收单位工作,毕业生将档案存放在才服务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档案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由于转正定级手续的办理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必须是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时才能办理。
二、转正定级办理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或学生持“个人委托人事档案合同书”或存档凭证卡至金坛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或登陆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2、《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上由毕业生填写“自我鉴定”,派遣单位填写“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3、将已经填好的《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交回市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做后续手续并归档。
转正定级手续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