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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1 17:09:11
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我单位将通过函件调查的方式对你进行考察,以全面了解你的有关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请按以下要求协助我单位完成对你的考察工作。
1.体检报到时,考生请到各招聘单位政工员处领取考察档案。每份考察档案内含三份材料:《组织考察联系函》(加盖教育局公章)、《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考察表》、《计划生育证明书》。
2.请联系你的档案所在部门,填写考察表的个人基本资料:简历主要写高中以来的学 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必须填写完整。
3.“档案所在部门意见”栏,由档案所在部门对表格填写内容与档案原始记录是否一致进行确认,并对有必要反映的情况,加以说明。
4.“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鉴定意见”,请联系你所在单位或在读学校,开具你本人的个人学习(工作)表现鉴定,内容包括你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请联系报名表上填写的现工作单位;以“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请联系现在读学校。)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查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对被考察人出具意见,内容需写明被考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包括以下三点:一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是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活动,三是其它政治及现实表现情况。
6.“考察单位评定意见”栏,留空,由南海区教育局评定,考生以及相关单位无须出具意见。
7.计划生育证明书,请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你的计划生育证明意见。如有政策外生育,需要写明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间以及缴纳应征金额的情况。
8.考察截止时间:在2017年4月18日前,请将考察表、计划生育证明书及相关资料通过快递的方式寄回或面交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附件3。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特别说明:为节省招聘时间,教师招聘的体检与考察工作同时进行,如考生未能通过体检,本次考察结果作废。
关于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考察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1.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考察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
考 察
表
报考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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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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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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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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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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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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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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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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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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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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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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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继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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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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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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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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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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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暂缓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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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职称(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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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副高/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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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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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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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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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主要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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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与调动人关系 |
户 口 所 在 地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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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档案所在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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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 在读学校 鉴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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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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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单位评定意见 |
考察 (合格/不合格/有待核实。)
考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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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主要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必须填写完整。
2.“档案所在部门意见”栏由档案所在部门对表格填写内容与档案原始记录是否一致进行确认,并对有必要反映的情况,加以说明。
3.“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鉴定意见”请联系你所在单位或在读学校,开具你本人的个人学习(工作)表现鉴定,内容包括你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查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对被考察人出具意见,考察内容需写明被考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是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活动,以及其它政治及现实表现情况。
5. 考察提交时间:请于4月18日前,通过快递或面交的方式将考察表、计生证明及相关资料至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教师招聘专栏的《关于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考察工作的通知》。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计划生育证明书.doc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书
姓名 |
女(妻) |
婚姻状况 |
□未婚 □初婚 □离婚 □再婚 □丧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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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夫) |
□未婚 □初婚 □离婚 □再婚 □丧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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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女: |
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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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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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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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按 政策生育 |
备注 |
政策外生育征收 社会抚养费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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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征收理由 |
应征金额 |
已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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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经办人签名: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