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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绍兴市教育局招聘教师信息(二)

时间:2011-02-15 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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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3月4日--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绍兴市自考办(渔化桥河沿5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下载打印的《绍兴市教育局2011年新教师招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高考报名时户口所在地)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附加分的证明材料等)。
参加市属学校新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须经绍兴市教育局现场资格确认,并参加绍兴市教育局考点的相关考试,方能取得市属学校新教师招聘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中学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按报考学科分为:中学(初、高中相同)语文、英语、数学、信息技术,中学(高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社会,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除专业技能测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3)笔试时间
2011年4月16日上午中学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2011年4月16日下午13∶30开始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
(四)分值设置
1.笔试包括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45%计算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满分为3分。附加分根据毕业生提供材料审核、确定,总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计分办法为:硕士研究生、低保户子女(有民政部门提供证件)加2分;在校期间(按学年度计,两学期按一学年计,下同)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每次加1分,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者每次加0.5分,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者每次加0.3分。附加分确定前实行公示
4.总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40%+附加分。
(五)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六)录取
1.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2.岗位录用。拟录用人员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录用。按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录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七)签约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1年6月15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1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新招聘教师全部实行人事代理,第一年为见习期。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协议,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含拟录用)的人员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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