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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22 09:33:47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即被确认为本次拟聘用人员。因体检或考核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办法同确定考核及资格复审人选办法。
(七)拟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三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教育教学方面出现较大问题或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96818。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92124(公告期间)3092917(报名期间)
沧州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办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单位、岗位: 岗位代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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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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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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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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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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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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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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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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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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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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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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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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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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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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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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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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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保证 报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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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学历等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要求,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手写):
2013年 月 日 |
人社局意见 沧州经济开发区 |
2013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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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电脑录入后打印或用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贴1张小二寸照片,另备2张同版照片报名时随表交工作人员。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