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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15 07:03:56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二)确定入围 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两位小数,下同)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三)试课考评 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模拟课堂(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笔试、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依次予以替补。 (六)公示与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并进行资格复审。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高中按成绩高低为序在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替补。 (七)办理聘用 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落实的学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与学校签订四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招聘对象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 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四)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政工科86358281,86352076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监察室86387188 附件1.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2.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提供要求 4.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一)
注:1.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户籍落户时间均指2013年7月21日前; 2.龙湾区户籍指:蒲州、状元、瑶溪、永中、海滨、永兴街道、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 龙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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