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7-11 12:47:09
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办〔2013〕13号)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因部分学科岗位需要,决定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初中科学教师2名、职教机械教师2名、职教物流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3天前,本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资格的,可在其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个依次递补,其中体检递补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和拟聘用递补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其中师范类须同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 聘用的职教机械、物流教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三年之内(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布。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及条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3.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571-64218511、64218512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