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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5 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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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书或申请办理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2017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非事业编制单位聘用人员
工作证明(原件)
现实表现证明
(原件)
诚
信 保 证 书
根据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精神,本人保证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毕业院校、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本次招聘公告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要求,证件材料提供逾期、不全或虚假,责任自负,本人愿作自动放弃论处。
保证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照
片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7年2月14日